農業農村部即將開展蛙類養殖違法違規用藥專項整治行動。
3月22日,一份《農業農村部關于開展蛙類養殖違法違規用藥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》在行業瘋傳。根據《通知》,2022年4月至7月初,農業農村部將在全國范圍內蛙類養殖主產區,包括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廣東、廣西、南海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等地區開展蛙類養殖違法違規用藥專項整治行動,重點加強蛙類養殖(牛蛙、黑斑蛙、棘胸蛙、棘腹蛙等)用藥監管,加大對蛙類養殖中違規使用禁(停)用藥、不遵守休藥期規定和未建立真實完整生產記錄等行為的打擊力度,確保蛙類產品質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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